君泽君南京分所入选江苏省“破产管理人”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20日
2015年7月1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根据《关于增选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经单位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北京市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等10家律师事务所成为该院增选的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组建了破产清算及重组业务的精英团队,由诸多拥有丰富实务经验和理论积淀的合伙人及律师组成,其中多位合伙人从事过多年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和管理工作。在破产清算及重组业务领域,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通过北京总部及各地分所形成辐射全国的服务网络,已为大量国内外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贯穿破产清算及重组全过程业务链条的法律服务,诸如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经营和关闭清算、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