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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代 春 律师 高级合伙人
- 执业证号:W0119951104079
- 开始执业:1997年
- 电 话:010-84085319
- 传 真:010-84085338
- 电子邮件:zhoudaichun@junzejun.com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68号平安发展大厦3层
- 邮编: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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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 育 背 景
-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获法学(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1994—1997)
- 西安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获工学学士学位(1988—1992)
◇ 工 作 经 历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至今)
- 信利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2001)
-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1997-1998)
◇ 业 务 状 况
- 周代春律师具有八年专职律师工作经验,在证券、投资、并购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善于创造性地解决复杂、疑难的法律问题,其代理的若干案件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影响。其代理的菲菲农业行政处罚案从法律上颠覆了市场禁入制度,在证券界内产生了震撼性影响。
- 周代春律师担任多家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主持并负责了三十多家企业的境内外股票上市、发行和并购工作,以及大鹏证券、河北证券的增资扩股,参与了汉唐证券的托管清算法律工作。
- 除从事法律实务外,周代春律师长期专注于投资银行领域的法律问题研究,发表了多篇论文,并多次获邀参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立法研究,堪称学养深厚的高水平律师。
◇ 著 作 论 文
- 主编《企业法理解适用与案例评析》一书
- 发表《破产法上否认权浅析》一文
- 发表《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资格论》一文
- 发表《谁来承担委托理财的投资损失》一文
- 发表《2003年上市公司并购创新案例述评》一文
- 发表《中小企业板块的制度解读》一文
- 发表《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分析》一文
- 发表《试点是危险的单边游戏》一文
- 发表《试点首重程序正义,董事会不应该越俎代疱》一文
- 发表《后股权分置时代国有股管理大变局》一文
- 发表《厘清法律关系试点少走弯路》一文
- 发表《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法律分析》一文
- 发表《权证应用的法律障碍不容忽视》一文
- 发表《以股权回购方式维护有异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权益》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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