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泽君律师代理华为公司起诉某自媒体博主名誉侵权案入选广东省高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2025年1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九件“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高级合伙人叶俭律师,合伙人胡奕宜律师办理的华为公司起诉某自媒体博主名誉侵权案入选。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2022年6月起,某自媒体网络博主为吸引流量,在各大社交平台上持续发布诋毁华为公司的短视频和直播。华为公司于2023年委托君泽君叶俭团队进行维权。2023年8月29日,华为推出“HUAWEI Mate 60 Pro先锋计划”后,该博主持续发表针对新品的侵权言论,造成恶劣影响。主办律师及时申请人格权禁令,成功争取到法院出具禁令裁定,禁止该博主继续发布涉华为及华为产品的侵权视频及直播。
经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定该自媒体博主是通过发布有关数码产品测评的视频、直播,吸引目标受众,进行引流,从而获得收益的博主,不是普通消费者。其发布的针对华为的视频及直播大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或属于超出善意、适当评价范围的侮辱言论,构成对华为公司的名誉侵权,判决该自媒体博主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该博主不服一审判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对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广东高院认为本案“在认定行为人系自媒体博主的基础上,对于自媒体博主使用粗言秽语以及不符合客观事实、缺乏善意的言论给予否定性评价,有效引导自媒体博主和其他网络用户在发表言论时,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避免为了流量和关注使用侮辱性词汇、故意制造噱头、散布不实信息,引导网络言论回归理性、健康的轨道”,该案入选“典型案例”体现了法院坚决贯彻实施民法典人格权相关规定的坚定立场。
本案系华为公司近年来比较有影响力的名誉维权判决,并成功申请人格权禁令,具有典型意义。君泽君律师在名誉维权领域提供的专业、高效法律服务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