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良勇律师团队办理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100件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3日
2024年2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周翔出席会议,总结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年来的工作成绩,并同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100件典型案例”。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良勇律师代理的《深圳敦某科技公司与深圳市吉某科技公司等“路由器”发明专利侵权案〔(2019)最高法知民终147号民事判决书〕》入选“激励科技创新案例”。
该案涉及多主体参与的通信技术,还涉及方法专利的直接或帮助侵权适用问题。该案判决书超越了之前相关案件中侵权定性的观点,确立了“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标准,即,对于满足此标准的设备制造商,将其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具备可直接实施专利方法功能的设备的行为纳入直接侵权而非间接侵权的范围。该案不仅引起了知识产权界人士的高度关注,也对我国互联网通信领域方法专利的保护产生重要影响,为同类案件今后的司法实践提供指引。
刘良勇律师团队在代理过程中,充分展现了专业、专注、高效的特质,以细致严谨、追求卓越完美的工作态度,就技术细节深挖广掘,最终所有诉讼请求均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和涉外法律业务,将持续为中外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中国的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