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业赋能基层治理,以法治共筑和谐社区——君泽君联合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成功举办“物业纠纷处理与法律应对”专题讲座
2025年3月21日,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成功举办“物业纠纷处理与法律应对”专题讲座。本次活动特邀君泽君深圳分所白纹娜律师担任主讲,旨在提升基层工作者法律素养与纠纷调解能力,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化、法治化,共有社区调解员、辖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等40余人参加与学习交流。作为主讲嘉宾,白纹娜律师结合实务经验,通过“案例剖析+法律解读+实务指导”模式,为基层工作者提供“听得懂、用得上”的解决方案,助力提升基层纠纷调解能力。
讲座中,白纹娜律师结合《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深圳地方性法规,围绕物业费拖欠、电梯加装、人防车位租赁、业委会履职四大高频纠纷展开实务分析,列举典型案例并逐一评析。
针对某业主以楼道卫生问题拒缴物业费案例,白纹娜律师解读《民法典》第944条规定,指出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缴费用,但如果物业存在明显服务瑕疵,比如未留存清洁记录、未公示工作计划,法院可能酌情减免费用。白纹娜律师建议物业建立“服务台账”,用照片、日志记录日常工作,同时推行“温情催缴”——通过短信或书面提醒、上门沟通等方式化解对立情绪。
通过某小区加装电梯受阻案例,白纹娜律师明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加装电梯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3/4以上同意”(即双2/3参与、双3/4同意)的参与表决规则。白纹娜律师强调,调解中需兼顾“多数人利益”与“少数人诉求”,引导业主协商补偿方案,必要时由街道、社区及时介入协调。
针对某小区人防车位外包引发的群体事件,白纹娜律师阐明人防车位产权归属国家,但使用权可通过合法协议约定。若租赁程序合规且收益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则未侵害业主权益。物业应提前公示租赁方案,明确收益流向,避免信息不透明引发群体纠纷。
通过某小区微信群“接龙”更换物业公司案例,白纹娜律师重申业主大会“双过半”表决程序规范,提示调解员重点核查决议公示期、表决方式等法律要件,对程序瑕疵可通过司法途径撤销,同时督促业委会规范履职流程。
活动后,园岭街道对君泽君给予高度评价:“本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形式,构建多元解纷长效机制,推动基层治理实现‘三个转变’:物业企业完善证据链管理,建立EMS催缴等规范化流程;调解员运用共情沟通技巧,显著提升纠纷调解成功率;建立律师-调解员-物业三方协作机制,成功化解12起积压纠纷。”
君泽君始终秉持“专业服务社会”的理念,深度参与基层法治建设。此次与园岭街道的合作,是君泽君履行社会责任、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又一举措。未来,君泽君将持续发挥专业优势,通过法律培训、公益咨询等形式,为基层治理注入更多法治动能,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社区夯实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