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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资讯•双周报 | 2023年第23期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2日 作者:糜志彬团队

一、​行业热点

 

1、全国首个!“大模型标准符合性测试”结果公布,这四款国产大模型首批通过!

近日,全国首个官方“大模型标准符合性测试”结果公布。百度文心一言、腾讯混元大模型、360智脑、阿里云通义千问四款国产大模型首批通过测试,符合《人工智能大规模预训练模型 第2部分:评测指标与方法》语言大模型的相关技术要求,通用性、智能性等维度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截至发稿,百度、阿里云、腾讯云和360均已官宣该消息。据悉,“大模型标准符合性评测” 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发起,旨在建立大模型标准符合性名录,引领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该评测对外征集了学术界、产业界几十家头部单位意见,围绕多维度展开,涵盖语言、语音、视觉等多模态领域,是基于官方大模型测试基准的权威评测。(来源:证券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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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仅退款”,淘宝、京东出新规!

12月25日,淘宝官方网站发布变更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的公示通知,拟变更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则。其中新增了淘宝基于平台自身大数据能力,识别多维度结合,对于买家发起符合相关情形的售后,做出快速退款或退货退款的规定。据了解,该提案已于昨日(12月26日)正式实施。随后,相关话题登上热搜。据京东规则中心网站12月26日消息,京东开放平台近日宣布对售后服务管理规则进行调整,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新增退款不退货执行标准。据悉,该规则将于12月29日正式生效。与此同时,《京东开放平台交易纠纷处理总则》也进行了更新,新增了对用户仅退款的支持,该调整已于12月27日生效。这也意味着,三大电商平台都推出了“仅退款”的售后机制。(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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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宇辉抖音新账号“与辉同行”正式开通

12月18日凌晨,东方甄选的直播预告海报内容显示,董宇辉已成为“东方甄选高级合伙人”。同日下午15点,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通知:任命董宇辉为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文化助理,兼任新东方文旅集团副总裁。同日晚上,俞敏洪和董宇辉在东方甄选账号进行直播,俞敏洪表示要成立董宇辉独立工作室,做文化、文旅的宣传,董宇辉将在此后新开一个账号。12月21日晚,董宇辉在直播间再次强调,虽然将组建个人工作室,但他并未要离开东方甄选。俞敏洪说单独给其开的平台(工作室),由东方甄选100%控股,所有的GMV(交易总额)都是记在这家上市公司的报表里。12月26日,董宇辉抖音新账号“与辉同行”正式开通,已获平台官方认证,企业认证为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26日19时左右界面新闻报道时,该账号粉丝数量为8.3万。仅一夜过去,该账号粉丝数量已达62万,涨粉超50万。(来源:界面新闻)

 

图片来源:新京报道

 

4、乐视上线内容分账平台

12月19日,乐视视频官方宣布,乐视视频内容分账合作入驻平台现已开放。据了解,通过商家服务平台,版权方可以上传自己的视频作品,而用户付费点播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将返回给合作方,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和服务费。同时,平台还为合作方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从内容上传、审核、推广到收益结算,都为合作方提供了便利。(来源:商丘网)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乐视视频

 

5、泰国瑞幸向中国瑞幸索赔20亿元!

12月19日上午,泰囯皇家50R集团(50R group)向法院正式提交诉讼,要求法庭判决中国瑞幸咖啡赔偿经济损失100亿泰铢(约合人民币20.46亿元),法院对此已立案受理。泰国皇家50R集团表示,其在2020年时就已经向泰国商务部合法注册了瑞幸商标,且一切都依照泰国法律规则和程序办理,并获准使用该商标经营销售茶和咖啡等饮料的咖啡店业务。但后来中国瑞幸咖啡却向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了违反事实真相的诉讼,指控50R集团恶意注册商标,对此初级法庭判决被告败诉。但50R集团认为判决不公,向法庭提交了反驳,且已在今年12月1日获得胜诉。泰国皇家50R集团还表示,早期在法庭还没做最终判决时,中国瑞幸就已多次强迫原告停止使用该商标,并且多次强制扣押对方的财产,造成其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50R集团还为打官司花费了大量费用,对此,要求法庭判决中国瑞幸咖啡给付总计100亿泰铢(约20亿元人民币)的赔偿。(来源:新法治报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新法治报微信公众号

 

6、主播模仿董宇辉?“西方甄选”被封号,平台回应!

近日,东方甄选和董宇辉因小作文事件争议还未结束,那边就有神似“董宇辉”的主播出现在“西方臻选”直播间。12月18日中午,#西方臻选称被东方甄选举报#登上热搜。据悉,12月17日,“西方臻选”发布首条视频,因出镜男子长相与董宇辉有些相似引发网友关注。受近期小作文事件影响,不少网友称自己“去西方臻选直播间啦”。12月17日晚,该账号又发布两条视频,内容为上述男子在雪地中的独白。当晚,该账号开启直播,并称“首播近100万观看量”。12月18日上午,该账号抖音显示异常,不再展示账号名称及头像。抖音平台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西方甄选”的账号,抖音相关负责人表示,账号涉及仿冒假冒,不当蹭热,平台已将账号封禁,收回直播权限,抹除不当获取粉丝,取消其营利权限。【1】目前,该视频平台已无法搜索到“西方臻选”账号。(来源:中国青年报)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7、13部电影齐聚元旦档,预售票房超3亿“黑马”引关注

据了解,今年计划在元旦档期和观众见面的影片足足有13部,题材也极其丰富,包括了犯罪、爱情、喜剧和武侠等等。具体来看,《天下无敌》《孤军》将于12月28日上映;《潜行》《年会不能停!》《猎杀》《爱情三点半》《金色面具英雄城》将于12月29日上映;《一闪一闪亮星星》《你的婚礼》(重映)《金手指》《非诚勿扰3》《舒克贝塔·五角飞碟》将于12月30日上映;网络电影《兄弟,请注意》将于12月31日上映。灯塔专业版数据显示,截至27日12时,12月28日至1月1日全国预售票房突破4亿元,票房成绩属实喜人。有业内人士指出,从今年上映影片的数量和类型来看,有望冲击最强元旦档。据澎湃新闻,4亿多元的产出中,《一闪一闪亮星星》独扛3.25亿元票房,《泰勒·斯威夫特:时代巡回演唱会》预售票房达2100多万元,第三名则为刘德华的新片《潜行》,为1600多万元。(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公众号

 

8、汪小菲遭强制执行,数百万股权被冻结!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汪小菲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748万余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除了这笔高达748万的执行令外,风险信息还显示,此前,汪小菲所持有的三家公司,包括合润麟(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合尊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小汪麻六记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大量股权也遭到了冻结。这些公司的股权价值分别为920万元、347万元、20万元,均已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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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规速递

 

1、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公开征求《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12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拟规定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以炒作、拍卖等形式提供或纵容虚拟道具高价交易行为;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并在其服务规则中予以公示,对用户非理性消费行为,应进行弹窗警示提醒等。公众可在2024年1月22日前通过相关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

 

图片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

 

2、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

12月1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立案工作情况并发布《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此次编写和发布《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涉及美、法、德等6个国家,在总结以往审查涉外案件公证认证文件经验的基础上,分别介绍了证明文件名称、样式、办理步骤等内容,并设置有“文件示例”,直观展示司法实践中不同国家主体提交的真实样本,供办理者参考借鉴。(来源:知产北京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知产北京微信公众号

 

三、司法案例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八例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

近日,最高法遴选确定并公布八件知识产权专题指导性案例。在某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案外人授权原告在中国境内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该公司的品牌图片,后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使用了4张上述品牌图片,遂诉至法院。被告认为,涉案图片水印下方另有摄影师署名和其他品牌名称,案外人及原告不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该案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定被告侵权,后被告不服,向最高法申请再审。最高法认为,原告应进一步承担案外人享有涉案图片著作权的举证证明责任,但其未能举证证明,其不享有涉案图片著作权,最终撤销一审、二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来源:搜狐法律观察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2、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六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案件典型案例

12月2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六件典型案例。案例涉及软件行业纠纷中的典型问题、热点问题,包括:权利软件版本与被诉侵权软件版本的举证责任分配,当事人是否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一致性比对及其流程规范,网页模板代码是否可以作为计算机软件予以保护,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软件的行为能否适用合法来源抗辩,向公众开放下载的App安装包或驱动程序能否被随意复制、修改、发行许可,抄袭剽窃类软件侵权遵循的判定方法等。(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网)

 

图片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网

 

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八件网络数据安全案例

12月1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检察机关维护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典型案例。此批发布的案例共有8件,选取的案件包括利用抢号软件抢挂医院就诊号、通过软件控制考场电脑屏幕帮助他人考试作弊、以“投资引流”方式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通过“暗网交易”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假借网络交易平台名义实施新型传销活动等类型,既包含了纯正网络犯罪,也涵盖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传统犯罪。(来源:网络法实务圈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网络法实务圈微信公众号

 

4、上海高院发布十个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12月1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0个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按照“涉个人信息处理或利用网络侵害其他人格权案件”“涉数据形态财产权益及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案件”“涉平台经营者/数据算法运用者法定义务及相关主体权益保护案件”“涉侵害数据形态权益、利用数据技术实施网络犯罪及黑灰产业防治案件”四大分类研究体系梳理而成,涉及刑事、民事、商事、金融、知产等各个审判领域,其中不乏涉及数据流通、算法应用等前沿问题的案件。(来源: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5、国家版权局发布2022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2022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总体部署,各地区版权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侵权盗版大要案件。为深入宣传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国家版权局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评选出了2022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公布。十大案例包括北京亿代鑫源商贸有限公司破坏技术保护措施案、辽宁沈阳“2·24”制售侵权盗版传统文化电子书案、上海伍某某等生产销售侵权盗版动漫手办案、江苏扬州“2·10”侵犯北京冬奥会吉祥物著作权案等。(来源:国家版权局官网)

 

图片来源:国家版权局官网

 

6、全国首例法院认定数据交易买受人商业秘密侵权案

近期,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则判决,根据该判决记载:光某公司与三某公司同为摩托车生产、出口企业。2019年4月17日,三某公司与第三方数据公司订立合同,约定购买摩托车出口量前十位的企业数据。第三方数据公司向其提供了含光某公司在内多家摩托车企业每次出口报关详情信息,包括出口目的地、规格型号、排量、美元单价、美元总价、申报数量等21项具体项目。被告三某公司接收上述信息后,认可第三方数据公司的交付行为,同时向第三方披露、使用了光某公司的上述信息。光某公司向法院起诉,主张三某公司非法获取并使用其商业秘密,请求判令三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光某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任何组织、个人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数据交易中,买受人无法在合同订立时准确预知数据具体内容,也无从判断是否涉及他人商业秘密。但诉争两造为同业竞争主体,具有类似的外贸经营模式,三某公司在发现数据涉及竞争企业每次出口的具体品牌、型号、数量、单价等特殊组合信息时,必然知道数据信息涉及他人的商业秘密。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据此判决,数据交易买受人明知数据涉及他人的商业秘密仍予接收并使用的,应当与数据提供者承担共同侵权责任。遂判决三某公司停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赔偿光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5万元。

 

本案是全国首例认定数据交易买受人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例。本案明确数据交易买受人接收数据负有审慎注意义务,数据交易买受人明知或应当知道数据涉及他人的商业秘密仍予接收并使用的,应当与数据提供者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来源:知产财经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知产力微信公众号

 

7、网易云音乐诉科大讯飞“发条”APP,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赔80万元

近日,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网易云音乐的运营主体公司)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科大讯飞旗下的发条APP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科大讯飞赔偿乐读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80万元。

 

发条 APP未经授权地聚合播放网易云音乐全曲库歌曲,复制网易云音乐歌单、榜单,并允许用户在其平台上直接登录网易云音乐账号,查看个性化内容。乐读公司在诉讼中指出,发条APP的行为直接导致网易云音乐APP的用户使用量和访问量降低,分流了其目标群体,减少了广告曝光度和用户停留时间,使得网易云音乐失去了吸引和留住用户的商业利益。长期下去,将削弱乐读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影响其在音乐行业中的地位。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科大讯飞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其通过发条APP提供未经授权的网易云音乐内容服务,构成了对网易云音乐核心服务的实质性替代,损害了乐读公司的合法权益。发条APP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提供网易云音乐的内容,不仅侵犯了网易云音乐的版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侵权产品,可能会因为版权问题而无法享受到稳定和持续的服务,同时也可能会因此陷入法律纠纷。这一事件也给其他音乐平台敲响了警钟,进一步强化了行业认知,必须尊重知识产权,遵守法律法规。(来源:知产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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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国内首例主张AI生成声音产品侵犯人格权案。原告殷女士主张其发现一款名为“魔音工坊”的APP将自己的声音AI化后生成配音作品,并以“魔小璇”的名义对外出售牟利,认为其声音权利被侵犯,将“魔音工坊”APP开发商小问科技以及相关作品授权方微软中国等诉至法院。被告均否认侵权,小问科技认为,其使用的声音产品具有合法来源,来源于微软中国;微软中国表示,其使用声音的合法授权来自于中广影音;中广影音自述原告曾与其有过合作,约定经原告录制形成的作品著作权属于其所有。对此,原告认为,本案诉请的事实依据为人格权侵权,而非著作权侵权,不应以被告有原告关于著作权的授权,当然地推定被告有原告人格权的授权。案件未当庭宣判,该案审判长介绍,AI化声音作品授权链条的认定,如认定侵权对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等,均为审理时需要考虑的难点问题。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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