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泽君涉外合规资讯速递|2021年3月25日
随着世界贸易格局不断演化,目前世界主要国家加快了出口管制、经济制裁、海外反腐相关方面的立法、执法等行动步伐。为此,君泽君叶姝欐律师团队为中国客户提供世界主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更新、主管机构近期动态及相关案例方面的最新资讯,以便客户及时了解相关动态。
应客户要求,叶律师团队在本期中国板块下的第一条动态中增加了部分内容,以期为客户提供更多有益资讯,感兴趣的读者请查阅本文相应更新部分。
本期内容:
中国
一、 法律法规及相关对等措施
- 中国外交部宣布对欧盟有关机构和人员实施制裁
二、 近期动态
- 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新的一年推进涉外领域立法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强调对外资企业公平适用《出口管制法》
- 国家主席习近平倡议各国深化海关贸易安全和通关便利化合作
美国
一、 法律法规相关
- 美国商务部修订2021年1月15日EAR相关暂行规则
- 美国国会公布《确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使用强迫劳动制造的商品不进入美国市场,及为其他目的》议案全文
二、 近期动态
- 美国国务院将24名中国内地及香港官员新指定为“外国人士”
- 美国商务部对俄罗斯实施新的管控措施
- 美国商务部就半导体制造和先进封装供应链风险报告向公众征求意见
- 美国财政部对SDN清单的更新动态
- 美国财政部调整最高民事罚款金额
- 美国财政部发布两则关于小米公司及第13959号行政命令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三、 近期案例
- 美国财政部宣布与UniControl, Inc.达成和解
欧盟
一、 近期动态
- 欧盟理事会决定对中国个人及实体实施制裁
其他国家/地区
一、 近期动态
- 加拿大对中国个人及实体实施制裁
- 英国财政部金融制裁执行办公室将中国个人及实体列入综合清单
中国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对等措施
(一) 中国外交部宣布对欧盟有关机构和人员实施制裁
当地时间2021年3月2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宣布,“欧盟基于谎言和虚假信息,以所谓新疆人权问题为借口对中国有关个人和实体实施单边制裁”的行为干涉中国内政、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对此,“中方决定对欧方严重损害中方主权和利益、恶意传播谎言和虚假信息的10名人员和4个实体实施制裁,包括:欧洲议会议员彼蒂科菲尔、盖勒、格鲁克斯曼、库楚克、莱克斯曼,荷兰议会议员舍尔茨玛,比利时议会议员科格拉蒂,立陶宛议会议员萨卡利埃内,德国学者郑国恩,瑞典学者叶必扬,欧盟理事会政治与安全委员会,欧洲议会人权分委会,德国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丹麦民主联盟基金会。相关人员及其家属被禁止入境中国内地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他们及其关联企业、机构也已被限制同中国进行往来。”
根据路透社2021年3月22日的报道,这10名人员的姓名信息为:
二、近期动态
(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新的一年推进涉外领域立法
当地时间2021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指出,2020年常委会加快了重点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制定了出口管制法,今后一年将“加快推进涉外领域立法,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
(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强调对外资企业公平适用《出口管制法》
当地时间2021年3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出口管制法》的目的是对两用物项、军品等管制物项的出口进行管制,在管制范围、管制措施等方面将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总体而言,《出口管制法》的实施对外资企业的正常出口没有影响。
(三) 国家主席习近平倡议各国深化海关贸易安全和通关便利化合作
当地时间2021年2月9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提出“深化海关贸易安全和通关便利化合作,开展‘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试点”的倡议,倡导各国团结协作、深化海关合作,并强调将协同治理理论与现代科技运用相结合,提升海关开放监管能力、口岸运行效能,畅通国际经贸和人员往来。
美国
一、法律法规相关
(一) 美国商务部修订2021年1月15日EAR相关暂行规则
当地时间2021年3月17日,美国商务部产业与安全局(BIS)通过《联邦政府公报》(Federal Register)公布了一项暂行规则(Interim final rule),以对2021年1月15日BIS在《联邦政府公报》上公布的一项暂行规则(关于2021年1月15日发布的暂行规则的详细内容请见《20210127风险预警简报》)中关于“修订EAR第744.3条(a)(3)段”表述里出现的技术性错误(technical error)进行修正。具体而言,EAR第744.3条(a)(3)段整段由介绍性文本、744.3条(a)(3)段第(i)款及(ii)款三部分组成。BIS在其2021年1月15日发布的暂行规则中,并未指明关于第744.3条(a)(3)段的修订范围仅限于该段的介绍性文本,由此导致规定“在出口商、再出口商或转运人无法确定火箭系统或无人飞行器在特定国家(D:4组国家)的射程/飞行范围(range capabilities)及无法确定火箭系统或无人飞行器是否用于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时所适用的许可证要求”的第744.3条(a)(3)段第(i)款及(ii)款被错误删除。为修正此错误,BIS通过2021年3月17日的暂行规则,对2021年1月15日暂行规则中“修订第744.3(a)(3)段”的相关表述改为“修订第744.3(a)(3)段的介绍性文本”。
(二) 美国国会公布《确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使用强迫劳动制造的商品不进入美国市场,及为其他目的》议案全文
美国国会在其官网公布了《确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使用强迫劳动制造的商品不进入美国市场,及为其他目的》(H.R.1155 - Ensuring that goods made with forced labor in the Xinjiang Uyghur Autonomous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do not enter the United States market, and for other purposes)的议案全文,该议案拟规定禁止全部或部分涉疆商品、物品进入美国的任何港口(如需获取该议案具体规定,可与本团队联系)。
目前,该议案被移交至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Affairs)、筹款委员会(Committees on Ways and Means)、司法委员会(Committee on Judiciary)以及金融服务委员会(Committees on Financial Services)就相关条款进行研究讨论。
二、近期动态
(一) 美国国务院将24名中国内地及香港官员新指定为“外国人士”
当地时间2021年3月16日,美国国务院更新了其于2020年10月14日向国会提交的《香港自治法》(HKAA, Hong Kong Autonomy Act)第5(a)节下关于“外国人士”的报告,将24名中国内地及香港官员新指定为“外国人士”。此前,美国国务院已于2020年10月14日将10名中国内地及香港官员指定为“外国人士”,目前“外国人士”清单中共有34名中国内地及香港官员(如需获取具体名单,可与本团队联系)。
(二) 美国商务部对俄罗斯实施新的管控措施
当地时间2021年3月18日,美国商务部产业与安全局(BIS)通过《联邦政府公报》(Federal Register)发布了一则实施通知(Notification of implementation)。BIS在该则通知中宣布,鉴于美国国务卿已根据《1991年化学和生物武器管控与战争消除法》(Chemical and Biological Weapons Control and Warfare Elimination Act of 1991)裁定俄罗斯联邦政府违反国际法使用生化武器并对其国民使用致命生化武器,BIS将对俄罗斯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自2021年3月18日起,除可适用特定国家安全豁免(National Security Waiver)的情形外,对于基于国家安全原因受控的物项向俄罗斯进行出口、再出口的许可证申请,BIS将采取推定拒绝的许可证审查政策。BIS特别强调,此项政策适用于俄罗斯的商用最终用户、民用最终用途及国有企业和国资企业。
2、此外,BIS还暂停了基于国家安全原因受控的物项出口至俄罗斯可适用的许可证例外,包括:设备及零部件维修和更换(Service and Replacement of Parts and Equipment)、非受限的软件和技术(Technology and Software Unrestricted)以及额外的再出口许可(Additional Permissive Reexports)。
(三) 美国商务部就半导体制造和先进封装供应链风险报告向公众征求意见
当地时间2021年3月15日,美国商务部产业与安全局(BIS)通过《联邦政府公报》(Federal Register)发布了一则征求公众意见通知(Notice of request for public comments)。BIS在该则通知中宣布,就2021年2月24日美国总统拜登发布的“美国供应链”相关行政命令(关于该行政命令的详细内容,请见《20210309风险预警简报》)中要求商务部提供关于半导体制造和先进封装供应链风险的报告,向公众征求相关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5日。
(四) 美国财政部对SDN清单的更新动态
当地时间2021年3月22日,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依据第14014号针对缅甸局势冻结资产行政命令,将2名缅甸个人及2个缅甸实体列入SDN清单。同日,OFAC以“涉嫌侵犯人权”为由,将两名中国政府官员列入SDN清单。此外,OFAC还对此前已被列入SDN清单的4名缅甸个人的信息进行了修改。
当地时间2021年3月17日,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依据美国国务院于同日更新的《香港自治法》(HKAA, Hong Kong Autonomy Act)第5(a)节下关于“外国人士”的报告,将相关的24名中国内地及香港官员列入SDN清单。
当地时间2021年3月10日,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依据第14014号针对缅甸局势冻结资产行政命令,将2名缅甸个人及6个缅甸实体列入SDN清单;并以“犯有恐怖主义行为或具有重大恐怖主义风险”为由,将1名坦桑尼亚个人及1个坦桑尼亚实体列入SDN清单。同日,OFAC还对此前已被列入SDN清单的1名乌干达个人及1个刚果实体的信息进行修改。
(五) 美国财政部调整最高民事罚款金额
当地时间2021年3月17日,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通过《联邦政府公报》(Federal Register)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Final rule),以对联邦民事罚款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涉及上调多项法律下的最高民事罚款金额,包括《对敌贸易法》(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反恐怖主义和有效死刑法》(Antiterrorism and Effective Death Penalty Act of 1996)、《外国毒枭认定法》(Foreign Narcotics Kingpin Designation Act)、 《清洁钻石交易法》(Clean Diamond Trade Act)。此外, OFAC还上调了《经济制裁执法指南》(Economic Sanctions Enforcement Guidelines)中关于未按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报告以及未按规定留存记录等违规行为对应的最高民事罚款金额(如需获取此次最高民事罚款金额调整的全部内容,可与本团队联系)。
(六) 美国财政部发布两则关于小米公司及第13959号行政命令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当地时间2021年3月14日,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发布了关于小米公司及第13959号行政命令的第880则及第881则常见问题及解答(FAQ):
1、第880则FAQ:经修订的13959号行政命令中的相关禁令是否适用于小米公司(Xiaomi Corporation)?——参考性解答:2021年3月12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发布了禁止对小米公司实施13959号行政命令下禁令的临时禁令,因此,在法院进一步下令前,第13959号行政命令中的相关禁令不适用于小米公司。
2、第881则FAQ:经修订的13959号行政命令中的相关禁令何时适用于箩筐技术公司(Luokung Technology Corp.)?——参考性解答:该公司于2021年3月9日被国防部长依据第13959号行政命令列入相应清单,因此,第13959号行政命令中的第1(a)(ii)节相关禁令(即,任何美国人不得与“中国涉军企业”进行任何公开交易证券、此类证券的衍生品证券、旨在为此类证券提供投资敞口的任何证券相关的交易行为)将于2021年3月9日后第60天的美国东部标准时间上午9:30对该公司生效;第1(c)节相关禁令(即,禁止任何美国人持有“中国涉军企业”公开交易证券、此类证券的衍生品证券、旨在为此类证券提供投资敞口的任何证券)将于2021年3月9日后第365天的美国东部标准时间下午11:59对该公司生效。
三、近期案例
(一) 美国财政部宣布与UniControl, Inc.达成和解
当地时间2021年3月15日,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宣布与一家位于俄亥俄州的制造气流压力开关、锅炉控制器及其他相关仪器的公司UniControl, Inc.达成和解。该公司同意就其被指控的明显违反《伊朗交易与制裁条例》(Iranian Transactions and Sanctions Regulations)的行为支付216,464美元“和解金”。根据OFAC公告,UniControl, Inc.在明知或有理由知道货物可能会被供应、转运或再出口至伊朗的情况下,仍违规通过2家欧洲公司将21批货物从美国发往伊朗。
欧盟
一、近期动态
(一) 欧盟理事会决定对中国个人及实体实施制裁
根据2021年3月22日的《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欧盟理事会以“对在中国(特别是新疆地区)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负有责任”为由,将四名中国官员(含前任官员)以及一家实体新增列入2020年12月7日发布的第2020/1998号欧盟条例COUNCIL REGULATION (EU) 2020/1998 of 7 December 2020 concerning restrictive measures against serious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and abuses的附件清单。该欧盟条例旨在订立一项“欧盟全球人权制裁机制”(EUGHRSR, EU Global Human Rights Sanctions Regime)机制,而对被列入该附件清单的个人及实体,欧盟可实施入境限制及冻结资产的制裁措施。(如需获取该条例具体规定,可与本团队联系)
其他国家/地区
一、近期动态
(一) 加拿大对中国个人及实体实施制裁
根据加拿大政府官网2021年3月18日更新的信息,四名中国官员(含前任官员)以及一家实体被列入《特别经济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Special Economic Measures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gulations)的附录清单中,而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加拿大主体将被禁止与前述清单个人及实体进行相关交易、提供货物或提供金融服务等。(如需获取该条例具体规定,可与本团队联系)
(二) 英国财政部金融制裁执行办公室将中国个人及实体列入综合清单
当地时间2021年3月22日,英国财政部金融制裁执行办公室发布了一项金融制裁通知,宣布继英国外交、联邦和发展办公室于同日早些时候将四名中国官员及一家中国实体列入英国制裁清单(UK Sanctions List)后,英国财政部金融制裁执行办公室将前述主体一并列入综合清单(Consolidated List),并规定前述主体的在英资产将被冻结。(如需获取相关具体规定,可与本团队联系)
如您需要了解关于前述涉美出口管制、经济制裁及海外反腐败等预警信息的具体内容和解析,可随时与君泽君叶姝欐律师团队联系。
叶姝欐律师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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