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和平假设”失效:企业最容易忽视的三个法律风险
和平假设正在失效
在大多数跨境商业安排中,企业往往默认一个隐含的“和平假设”:商业环境总体稳定且可预期,原材料货源稳定,物流及运输正常推进,经营所依赖的保障设施长期运行……在这样的环境中,企业在进行商业决策时往往更加关注市场需求、价格波动、融资成本或供应链效率等经济考量,而较少关注极端情形下的法律机制。
然而,一旦地区冲突发生并升级、在全球冲突风险上升的背景下,这一“和平假设”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失效。此时,企业经营关注的重点也需要随之调整:原本围绕增长与效率展开的经营逻辑,应当跳出和平假设并密切关注风险控制和业务连续性。企业面临的问题不再只是市场层面的波动,而是既有的法律安排能否在不确定环境中为商业运作提供必要的稳定性保障。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梳理了目前局势下比较凸显的、容易被忽视的三个法律风险,供企业参考。
一、不可抗力条款设计不当,企业可能无法真正“免责”
在冲突环境下,企业最直观的反应往往是认为合同已经进入“不可抗力”状态。很多企业会在第一时间向交易对方发出不可抗力通知,希望据此免除违约责任或延迟履行义务。然而,从法律角度看,不可抗力的适用条件往往比直觉理解更加严格。即便某一地区发生冲突,也并不意味着所有受到影响的合同都可以当然适用不可抗力条款。
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国际商事规则通常会对不可抗力的适用设置较为严格的标准。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条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能够证明其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是由于其无法控制的障碍,并且在合同订立时无法合理预见或避免该障碍及其后果,则该方可以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7.1.7条同样采用了类似的规则,将不可抗力界定为当事人无法控制、无法合理预见且无法避免或克服的障碍。
从这些国际规则可以看出,不可抗力的认定并不是基于事件名称本身,而是基于一系列法律要件。即使出现冲突或局势动荡,当事人仍然需要证明该事件确实属于无法控制的障碍,在合同订立时无法合理预见,并且无法通过合理措施避免或克服。同时,当事人还需要证明该障碍与合同无法履行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换言之,企业需要证明的不仅仅是某种事件的发生,还需要证明正是这一事件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在实践中,企业面临的情况往往更加复杂。除了直接进入冲突区域并导致货物受损的极端情形之外,更常见的情况是企业在国际局势波动中受到一系列间接影响。例如,某些运输路线被迫调整,部分港口临时关闭,金融机构对特定业务采取更加谨慎的审查措施,或者上游供应商因安全原因暂停生产。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合同履行,但它们与战争之间往往并不是简单的直接关系,而是通过多层商业和政策变化逐渐传导到企业的经营活动之中。
由于损失往往是在一段时间内逐渐形成的,企业在此过程中也可能不断调整自身的商业决策,例如改变供应商或调整运输路线。因此,在后续争议中,证明损失与战争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往往并不容易。如果合同中仅仅简单约定“不可抗力构成免责”,而没有进一步明确不可抗力具体包括哪些情形,在损失发生时合同双方往往会对不可抗力的认定产生较大分歧。
正因如此,我们需要在合同设计阶段对不可抗力条款进行更具体的约定,建议依据企业自身的业务特点,全面考虑战争给企业带来的各方面影响,将紧急政策调整、行政行为、运输中断等等一系列直接或间接情况包含在“不可抗力”情形内,适用相应免责条款,这往往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未来的法律争议和企业的额外损失。
同时,我们也需要考虑,在实践中部分冲突或重大环境变化并不会导致合同完全无法履行,而是显著提高履行成本。例如运输费用急剧上涨、替代供应链成本大幅增加等情形。在此情况下,相关争议可能更接近于“情势变更(Hardship)”问题,而非典型的不可抗力。因此,在合同设计阶段,企业也可以考虑在合同中加入情势变更条款或重新谈判机制,以降低商业环境剧烈变化带来的履约风险。
二、常规保险并不覆盖关键风险,企业可能在风险中“裸奔”
在风险事件突然出现时,很多企业才开始重新审视自身的保险安排,但战争险常常被排除在常规保险安排之外。在许多基础的货运保险中,战争风险本身通常被列为除外责任,企业若希望将战争造成的损失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往往需要对战争险或类似的附加险额外进行购买。
然而,在实际商业环境中,保险市场往往比企业反应得更快,临时投保不一定可行。当某一地区或航线被市场普遍认为风险显著上升时,保险公司通常会迅速调整相关保险产品的承保条件。一方面,保险费用可能显著提高;另一方面,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在某些情况下,即便企业能够成功投保,保险合同中的责任范围也可能已经被大幅收紧,从而使保险在关键时刻无法提供实质性保障。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与其在事件发生之后临时购买保险,更现实的做法是在环境相对稳定时就对保险结构进行重新审视:例如,企业已经签订的许多保险合同中可能包含较为广泛的除外责任条款,例如战争除外条款、制裁相关除外条款或政府行为除外条款等,和平时期企业在投保时容易忽视对这些条款的审查,因此发生损失后可能因落入除外责任范围而无法获得保险赔付。同时,在安排运输或供应链结构时,企业可以重新设置对相关航线或区域的保险条件的预先评估和紧急预警机制,并根据业务需要为包括战争险在内的特殊险种配置预留相应预算,以便在风险事件迹象出现前或初期将相应风险纳入自身保险体系。这样,企业不仅能够锁定相对稳定的承保条件,也能够在风险环境发生变化时避免被动应对。
三、被忽视的数字基础设施风险——当云服务及AI等成为关键依赖
相比传统供应链风险,企业业务依赖数字基础设施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往往更容易被忽视。随着云计算与AI的推广,许多关键业务的正常运转已经高度依赖远程数据中心运行。从日常办公系统到核心业务系统,从报告写作到数据分析,大量企业运营活动都建立在云端计算资源之上。
然而,在法律结构上,云服务协议和AI服务协议通常采用高度标准化的模板合同。这些合同往往由服务商单方制定,并以格式条款的形式提供给用户。由于云服务和AI服务市场具有较高的集中度,服务提供方通常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企业在使用服务时调整条款的空间往往较为有限。在这种合同结构下,云服务协议与AI服务协议中通常会出现较为严格的责任限制条款。例如,在许多云服务合同中,服务等级协议(SLA)往往只承诺一定比例的系统可用率,而当服务中断时间处于SLA允许范围内时,服务商通常仅提供有限的服务费抵扣,而不会承担进一步损失赔偿责任。甚至还有协议约定,在任何情况下,服务商均不对间接性损失、后果性损失或惩罚性损失承担责任,包括因服务中断导致的利润损失。同时,服务商的整体赔偿责任往往会被限制在过去一定期间内用户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范围之内。更极端的例子是:企业在高度依赖某一云服务商的情况下,还可能面临“供应商锁定”(Vendor Lock-in)问题。一旦服务出现中断无法恢复,或企业需要更换服务商,数据迁移与系统重构的成本可能非常高。
从法律角度看,这意味着如果云服务与AI服务基础设施在极端情况下发生中断或终止,企业即使提出索赔,也可能只能获得非常有限的赔偿金额,而无法弥补实际商业损失。与此同时,云服务合同通常还会将战争、骚乱、政府行为等情形纳入不可抗力范围。一旦服务中断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服务商往往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免除违约责任。
此外,云服务合同与AI算力节点还可能涉及数据出境、出口管制等合规义务。例如,在部分服务协议中,用户需要自行确保其数据跨境存储或处理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企业在境外部署数据中心或AI算力节点,这类合规义务也可能成为新的法律风险来源。在国际环境发生变化时,相关合规规则也可能随之调整,从而使企业原本合规的数据部署安排在未来某个时间点面临新的监管要求。
因此,从法律角度看,企业在使用云服务或AI时,不仅需要关注技术可靠性,也需要重视基础设施所在地的合规风险。例如,在选取云服务商或AI服务商前,了解所涉合同条款及其基础设施主要所在地;在部署云服务节点前,通过审视基础设施所在区域可能面临的政策与地缘风险,尽量选取政局稳定、政府行为可预期的区域作为部署节点所在地;定期关注云服务或AI服务商基础设施所在地情况,在风险升高时采取本地化部署等手段,避免云服务或AI服务中断造成业务停摆或数据丢失。
结语
当“和平假设”不再稳固时,企业需要重新审视一些原本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安排:例如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否足够清晰,保险是否能够在关键时刻提供风险保障,数字基础设施是否可能受到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对企业而言,法律条款往往在平稳时期显得并不起眼,但在高度不确定的环境中,这些看似技术性的安排,往往决定了企业能否穿越风险周期并保持业务的平稳和连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