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泽君为拓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交所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4日

(左起为施伟钢律师、赵磊律师、裴泽霖律师)
2017年2月9日,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拓斯达成立于2007年,专注于工业机器人的研发、制造、销售,致力于打造系统集成+本体制造+软件开发三位一体的工业机器人生态系统和整体自动化解决方案。2014年12月24日,拓斯达挂牌新三板。2015年7月3日,首次预披露招股说明书。2016年12月23日,拓斯达顺利通过证监会发审会。
君泽君律师团队自2012年起为拓斯达提供整体服务,成功帮助拓斯达实现新三板挂牌并在后续IPO申报中持续为拓斯达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拓斯达也成为IPO重启后,最快成功IPO的新三板公司,并成为东莞首家成功IPO的新三板企业。
本次拓斯达IPO发行上市项目由合伙人赵磊律师、施伟钢律师及裴泽霖律师、黄凌寒律师、王储律师等组成的专责团队共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