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资讯•双周报 | 2024年第24期
一、行业热点
1、特朗普要求暂停执行TikTok强制出售令当地时间
12月27日,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暂停执行TikTok强制出售令。特朗普表示,希望法院在他于明年1月20日正式就职后,给予他时间通过政治手段解决此争议。当地时间12月18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就禁止TikTok在美国运营的法案再次进行讨论。据报道,美国最高法院将于1月10日就此案进行辩论,允许法院在法律1月19日生效前对该问题作出裁决。该法案要求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剥离TikTok,否则将禁止TikTok在美运营。字节跳动明确表示,不会出售TikTok业务。当地时间12月16日,TikTok要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临时冻结美政府针对该平台的强迫出售令。TikTok的律师表示,这项法令不仅侵犯其宪法权利,也侵犯了1.7亿美国用户的权利。TikTok在其社交媒体账号上发表声明说,如果不冻结强迫出售令,一个月内,TikTok上的小商家将损失超过10亿美元收入,创作者将损失近3亿美元。(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2、宝石老舅被行政拘留
近日,网友爆料宝石老舅酒后斗殴被行拘。宝石老舅本人发文回应道歉,“非常抱歉,我没有给大家起到好的示范,对不起。”他称确实酒后走在路上撞到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车,事后也接受了行政处罚,自己酒后失态但没有酒后驾车或打架斗殴的行为,第一时间和车主完成了赔偿,达成和解。“我愿意接受所有的批评,承担相应的责任”。(来源:新浪微博@宝石Gem)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宝石Gem
3、广电总局约谈红果短剧
12月2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与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联合约谈“红果短剧”负责人,对其微短剧规范发展提出要求。近期,广电总局围绕中老年题材、“霸总”类微短剧以及微短剧片名连续发布三个管理提示,重申管理规定,细化创作指引。然而,“红果短剧”作为一个拥有大规模用户和内容的微短剧平台,对有关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在管理提示发布后,仍有一些明显违反管理要求的微短剧新上线传播,给行业带来不良示范。对此,会议要求“红果短剧”迅速整改。12月26日,“红果短剧”回应称:即日起5天内,停止上线新的剧集,对已经受理尚未上线的剧集将按照全新标准重新评估,从严打击含有不良价值观导向、违反公序良俗、低俗“擦边”等违规内容的微短剧。(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微信公众号
4、吴柳芳账号及所属MCN受到平台处置
12月24日,抖音安全中心官方宣布,对前体操运动员吴柳芳抖音账号“56学姐(798)”采取禁言、暂停营利权限、清除因违规行为增长的粉丝等处置措施,对其所属MCN机构“大海星辰”采取限制后台账号管理功能30天处置。此前吴柳芳发布跳舞视频,与奥运冠军管晨辰互怼,引起巨大争议。她的账号一度被禁止关注,恢复之后一夜疯狂涨粉300多万,达到600万多,但随后陷入停滞当中,吴柳芳也再没有更新视频和进行直播。(来源:抖音黑板报)
图片来源:抖音黑板报
5、今年最后一批135款游戏版号下发
12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公布了最新国产网络游戏审批信息,122款国产网络游戏获得版号。进口网络游戏版号同步更新,13款进口网络游戏获得版号,其中包括网易、腾讯等公司的重点产品。审批信息显示,此次发放的122款国产网络游戏主要为移动、移动-休闲益智类游戏,另有《剑气劫》等游戏获批客户端类别,《节奏过载》《无限大》等多款游戏获批游戏机游戏类别。(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
图片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
6、豆瓣2024年度电影榜单揭晓
12月24日,豆瓣2024年度电影榜单正式揭晓。其中,《好东西》《出走的决心》《破·地狱》《年少日记》等电影入选豆瓣2024评分最高华语电影榜。(来源:豆瓣电影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豆瓣电影微信公众号
7、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两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
12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了两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包括:(1)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调查发现主播程虎直播销售的商品不仅来自第三方商家,还有其自己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其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直播带货获得的佣金收入,以及其通过经营个体工商户取得的商品销售收入。程虎通过虚假申报佣金收入及经营收入,少缴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等税费,对此,厦门税务局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9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2)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调查发现主播王子柏与部分合作商家签订“阴阳合同”,将在直播平台带货的佣金一拆为二,一小部分走平台正常结算流程,剩下的大头则由其母亲个人银行账号线下收取,借此逃避直播平台抽成,并逃避缴纳税款。对此,上海税务局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30万元。(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8、美国法院裁定字节跳动和TikTok必须向北京美摄提供争议商业秘密纠纷的源代码
12月16日,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在北京美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TikTok、字节跳动等多家公司侵犯版权及盗用商业秘密案中,对于原告美摄提出的强制补充证据开示的动议作出一份裁决,同意了美摄提出的要求字节补充“源代码”的请求,但将范围缩小至“源代码的音频和视频编辑部分”。在此次原告请求的强制补充证据开示请求中,美摄寻求字节提供源代码、财务数据和使用数据,涉及的软件程序除了TikTok外,还包括Faceu、CapCut、Lemon8、轻颜以及BytePlus Video Editor SDK,这些都是字节旗下的软件产品。(来源:企业专利观察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企业专利观察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9、《2024年中国剧集报告》发布
12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和首都视听产业协会联合发布了《2024年中国剧集报告》。报告指出,2024年剧集生产创作进入提质升级关键期,内容供给侧显示结构性变化。在电视剧方面,备案数与发行数一升一降,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2024年1至10月,电视剧备案数是516部,同比2023年的427部上升了20.8%。制作发行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电视剧发行数是72部,同比2023年的109部下降了33.9%。网络剧生产保持提质减量。2024年1至9月,备案数117部,同比下降22%。网络微短剧蓬勃快速发展。2024年1至8月长短视频平台已有900部微短剧上线,预计全年上线数量可达1350部,同比增长27.5%。(来源:光明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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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规速递
1、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开征求《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意见
12月2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北京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此次修订草案主要包括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规定进行完善,明确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影响力的新媒体账号名称、商品名称等引起混淆。同时,草案强化了对商业贿赂的治理,明确禁止单位和个人在交易活动中收受贿赂。此外,草案还完善了对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行为的相关规定。公众可通过中国人大网和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提交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为30天。这一修订草案的审议,标志着中国在推动市场竞争法治化进程中的又一重要举措,期待通过广泛的意见征集,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法律条款,切实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来源:中国人大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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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 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
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 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后再行起诉的“正当理由”,并就人民法院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作出了专门规定。(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3、广电总局公布:加强微短剧片名审核的管理提示
12月2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加强微短剧片名审核),要求微短剧片名应提升思想内涵,传递主流价值观,不得使用恶俗、恶趣味等违背公序良俗的片名,不渲染极端对立、复仇、暴戾、焦虑。根据管理提示要求,微短剧片名应提升文化内涵,尽量规整并关联剧情,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使用过度冗长和口语化的片名;应提升审美内涵,合理和巧妙运用比喻、拟人、倒装、对比、双关、设问、迭音等手法增强其艺术性,不滥用仿拟、谐音、夸张等手法进行恶搞。(来源: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官网)
图片来源: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官网
4、广电总局:取消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
12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7号)》发布,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决定》明确修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删去“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的相关条款。12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闻发言人就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根据修改后的《条例》及相关规定,从事电视剧制作业务,应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表示将通过实行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制度、内容审查和《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制度,加强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创作指导、内容审查等工作,实施全流程监管机制。(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
图片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
5、《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12月18日,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发布《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该指南详细规定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和移动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应遵守的技术要求,包括一键启动及退出、应用管理、系统账号管理、功能要求、内容要求和服务要求等。此外,还包括了未成年人模式联动技术要求,确保软硬件间的有效交互。指南还提供了两个附录,分别描述了移动智能终端和应用程序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的状态管理技术细节。(来源: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官网)
图片来源: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官网
三、司法案例
1、最高检发布依法惩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典型案例
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起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典型案例,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编造虚假新闻实施敲诈勒索、冒充记者实施的新闻敲诈等犯罪案件提供办案参考。本批典型案例分别为聚焦从严惩治编造虚假新闻实施敲诈勒索的郑某某、依法追诉漏犯等人敲诈勒索案;聚焦依法惩治网络大V“有偿删帖”型新闻敲诈犯罪的宋某敲诈勒索案;聚焦实质审查“舆情服务协议”性质,依法惩治以“舆情服务协议”为名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的朱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聚焦依法惩治新闻记者以舆论监督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的罗某甲等人敲诈勒索案;聚焦依法惩治冒充记者实施敲诈勒索的刘某甲等人敲诈勒索案。(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2、国家网信办通报7起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12月1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报7起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包括:恶意炮制发布“沙雕动画”短视频;隐匿传播涉未成年人软色情内容;利用“网红儿童”违规牟利;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拆卡”;利用新技术新应用生成涉未成年人不良内容;青少年模式下呈现违法不良信息;儿童智能设备存在违法违规内容。对此,网信部门针对部分短视频平台、直播和电商平台、AI服务平台、平台内店铺、违规账号及其他相关企业采取关闭违规账号、约谈违规平台、督促平台自查自纠等措施,从严处置处罚问题突出的平台和账号。(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网)
图片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网
3、长沙开福法院:将综艺节目改编为同人小说侵权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爆款综艺节目《明星大侦探》的同人小说侵权案件,权利人将同人小说网站运营者诉至法院,法院认定其未尽到审查义务而需承担帮助侵权责任。本案中,快乐阳光公司主张其系案涉节目《明星大侦探第20160403期网红校花的坠落》及其节目剧本的著作权人。被告天津量子时代北京爱话本、刘某共同运营“话本小说”平台,该平台主打图文对话模式,并设有专门的“同人频道”,向用户提供各种影视同人、明星同人小说的在线阅读。2020年4月2日,该平台上传了一篇名为《明星大侦探:团宠助理太聪明》的同人小说,该小说讲述的是“白筱颜”(文中角色)作为嘉宾参与《明星大侦探》综艺节目录制的过程,该小说中除了新增“白筱颜”这个角色外,其余进行解谜、破案的过程与原告公司《明星大侦探》节目中某一期所呈现的内容基本一致,并且在网站页面中插入了多张该节目的截图。法院认为:第一,案涉视听节目的发表时间早于案涉小说,且在小说页面中插入了多幅案涉视听节目的截图。由此可以推定,案涉小说的作者接触了案涉视听作品。关于案涉小说是否是基于对快乐阳光公司权利作品的改变而创作出的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本案中,案涉小说所展现的故事情节系基于作者创设的新角色“白筱颜”作为嘉宾参与《明星大侦探》节目录制的过程,其中添加了对于“白筱颜”与众多嘉宾见面、互动、道别的场景、对话及心理活动,同时对于节目画面中嘉宾的表现以及心理活动也进行了描述。但是,小说中描写的“白筱颜”参与录制过程中,嘉宾进行解谜、破案的过程与案涉节目中所呈现的基本一致。案涉节目中完整呈现了各个角色共同进行解谜、破案的过程,其人物特点、人物关系、情节及故事脉络的编排、取舍和设计等具有独创性,且可以被提炼为一个具体的框架和故事,上述框架和故事是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独创性表达,应当受《著作权法》保护。被诉侵权小说中,使用了上述框架与表达,且小说中多处人物发言与案涉节目中所呈现的一致,与案涉节目构成实质性相似。同时,案涉小说在案涉节目内容基础上进行了再创作,改变的方式同时体现以下两方面:一是改变了作品表现形式,快乐阳光公司主张的权利作品系《明星大侦探》节目,其作品类型为视听作品,被诉侵权小说属于文字作品类型,被诉侵权小说表现形式上对快乐阳光公司权利作品进行了改变。二是加入了新的独创性表达,案涉小说作者构思出的新角色、心理活动、场景、情节等内容,均有区别于快乐阳光公司权利作品中的内容,属于其新创作的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因此,案涉小说的创作属于对案涉视听作品改变而创作出的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其作者创作的行为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改编行为,故其作者侵犯了快乐阳光公司就案涉视听作品享有的改编权。第二,案涉小说中使用了90张图片,除清晰度、画幅存在差异以及左上角“芒果TV独播”标志缺失外,其主要画面与快乐阳光公司主张的权利作品《明星大侦探第20160403期网红校花的坠落》中的截图基本一致。视听作品实际上是通过一定的设备将一帧帧画面进行播放而形成的视觉上连续的画面。在一定程度上,视听作品本身就是单帧静态画面的集合,视听作品中的每一帧画面都可以被理解为作品的组成部分。而且,从视听作品的制作过程来看,每一帧画面本身也能体现创作者对于角度、距离、画面的选择以及后期对于画面的调整和美化等等。对于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应当及于每一帧画面,而不应当孤立地看待视听作品的截图。本案中,案涉小说作者在案涉小说页面中展示未取得快乐阳光公司合法授权的节目中的画面截图,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与地点获得该作品,属于侵害快乐阳光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来源:长沙开福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长沙开福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