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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资讯•双周报 | 2025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5日 作者:糜志彬团队

一、行业热点

 

1、妆造被指抄袭,热播剧《国色芳华》道歉

1月13日,由杨紫、李现领衔主演的电视剧《国色芳华》妆造被指抄袭,引发网友热议,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第一。据悉,《国色芳华》被指抄袭的是《中国妆束:大唐女儿行》一书当中的妆造。1月12日,《中国妆束·大唐女儿行》的作者左丘萌发文称:“《国色芳华》这样直接照搬我的书不应该。”1月13日上午,电视剧《国色芳华》官方微博就此事致歉。(来源:极目新闻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中国妆束·大唐女儿行》图书封面

 

2、鹿晗多平台账号被禁止关注,其工作室发文致歉

1月6日,知名艺人鹿晗的微博、抖音、小红书等社交平台账号均被发现禁止关注。相关消息迅速登上热搜第一。随后,鹿晗工作室微博账号就“鹿晗社交平台被禁止关注”作出回应称,代表鹿晗先生发布如下道歉:“因在直播过程中,做出了不良示范,本人在此郑重道歉。并愿意积极消除因此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承担一个演艺工作者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之后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以实际行动来表达我对大家的歉意。再次向大家郑重道歉。”此前,鹿晗曾在直播中出现竖中指、使用不文明语言等行为。(来源:北京商报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鹿晗工作室

 

3、李明德直播间因刻意炒作矛盾博眼球,被永久封禁

1月7日,李明德在个人社交账号发文称,自己的直播间被永久封禁了,原因是“刻意炒作矛盾博眼球”,处罚内容为:“封禁直播权限无限期,封禁观众连线权限无限期”。对此,李明德表示自己已向平台提起申诉,称自己只是在理发店剪头、吃外卖,“我说什么了?我是正能量主播!”随后,李明德再次发截图表示自己申诉失败,并表示自己会反抗到底。截图显示,申诉未通过原因为:涉及利用矛盾纠纷进行演习炒作,如长时间演绎家庭矛盾、职场纠纷剧情进行炒作表演等。1月9日,李明德微博发文宣布退圈。(来源:九派新闻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李明德

 

4、爱奇艺对MiniMax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

近日,爱奇艺已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指控国内AI初创企业MiniMax在训练其AIGC大模型时,未经授权使用了爱奇艺拥有版权的影视内容及热门剧集素材,导致生成的内容构成了对爱奇艺版权的侵犯。爱奇艺要求MiniMax即刻停止侵权,并索赔10万人民币。MiniMax旗下的海螺AI在用户协议中明确建议用户避免侵犯版权、商业秘密和个人权利,并要求用户上传的数据需为原创或已获得合法授权,并称一旦收到投诉、法律文件及侵权证据,海螺AI将迅速采取删除或封锁侵权用户账户的措施。外界猜测后续MiniMax方面则可能提出抗辩,声称所涉素材为公开资源或由用户输入,并试图依据技术中立原则来免除自身的法律责任。目前,双方暂未对该诉讼作出详细回应,案件处于进一步审理阶段,具体判决结果尚需等待法院的裁决。(来源:科创板日报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网络

 

5、字节跳动短剧首次出海,成功上线Melolo短剧App

1月7日消息,字节跳动组建海外短剧业务团队,并成功上线一款名为“Melolo”的短剧App,主打免费模式,这是字节首个出海的短剧产品。该App相关负责人表示,产品已于2024年11月中旬在印尼、菲律宾等市场上线,通过提供免费短剧资源,满足海外用户看剧需求,相关业务在探索和延展中。目前该APP在北美苹果商店还未能检索到,但谷歌应用商店已经可以搜索和下载。(来源:界面新闻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Melolo官网

 

6、微信发布关于违规微短剧类小程序的处置公告

1月7日,微信发布了《关于违规微短剧类小程序的处置公告(2025年1月)》,公告称,平台通过巡查审核发现,部分微短剧类小程序存在未进行剧目合规备案、不良导向价值观内容或存在侵权等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服务协议》《微信小程序运营规范》的相关规定,平台下架了部分违规微短剧剧目,并对相关违规小程序进行处置。微信称,后续将持续引导微短剧类小程序规范发展,为运营者的网络视听内容创作提供更好的服务,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视听空间。(来源:微信珊瑚安全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微信珊瑚安全微信公众号

 

7、2024年中国电影票房十强出炉:《热辣滚烫》获年度票房冠军

1月1日消息,2024年中国电影票房十强出炉。据国家电影局统计,2024年全年电影票房425.02亿元。其中国产影片票房为334.39亿元,占比为78.68%;城市院线观影人次为10.1亿。2024年全年共有8部影片破10亿,年度票房冠军为春节档影片《热辣滚烫》,全年大盘占比为8.1%。年度TOP10影片分别为《热辣滚烫》《飞驰人生2》《抓娃娃》《第二十条》《熊出没·逆转时空》《默杀》《志愿军:存亡之战》《年会不能停!》《哥斯拉大战金刚2:帝国崛起》《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来源:经济日报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新华社

 

8、网信部门严厉打击整治网络水军问题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于1月3日发布消息称,网信部门近期持续加大对网络水军的打击力度,取得显著成效。自2024年以来,已协调关闭、下架违法违规网站平台400余家,清理违法违规信息482万条,处置账号和商家店铺239万个、群组5.2万个。具体措施包括关闭专门的网络水军平台,整治同质化文案引流炒作问题,打击组织招募网络水军人员行为,严管刷评刷单涨粉等推广服务,以及查处利用新技术新应用实施流量造假等行为。网信部门已联合多部门建立网络水军长效治理机制,强化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衔接配合,持续高压严惩网络水军行为。(来源: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官网)

 

图片来源: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官网

 

9、国家广电总局:2025年将全面提升网络视听领域治理能力,并针对网络微短剧制定《微短剧管理办法》

1月3日至4日,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2025年全国广播电视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要全面提升网络视听领域治理能力,完善节目类视听内容管理,并制定《微短剧管理办法》。目前,微短剧监管主要依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关于微短剧备案的最新工作提示》,该规定已于2024年6月1日起生效。据《工作提示》, 微短剧管理采取“分类分层”审核方式: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重点微短剧”归广电总局管理,3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的“普通微短剧”归省级广电部门管理,30万元以下的“其他微短剧”归平台管理。《工作提示》同时明确,自2024年6月1日起,未经审核且备案的微短剧不得上网传播。抖音、快手、微信等多家平台已积极响应该规定,并发布了微短剧备案细则。(来源: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

 

二、新规速递

 

1、国家网信办《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

1月10日,为规范MCN机构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定明确MCN机构不得直接或组织、教唆、委托、协助签约的网络账号实施十二种行为,为主播们的“幕后推手”戴上了“紧箍咒”。(来源: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官网)

 

图片来源: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官网

 

2、国家网信办《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月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开展个人信息出境保护认证活动,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认证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时,必须是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认证活动遵循自愿性、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原则,由具备资质的专业认证机构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则、统一标识进行。认证的重点内容包括个人信息出境的目的、范围、方式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以及境外接收方的个人信息保护水平是否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此外,相关部门和专业认证机构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应当依法保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来源: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官网)

 

图片来源: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官网

 

三、司法案例

 

1、长沙法院发出全国首份涉“AI”知识产权司法建议书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全国首例利用人工智能产品提供盗版影视作品链接的案件,并针对该案件向被告发出全国首份涉“AI”知识产权司法建议书,得到了该公司的积极回应。该案原告作为某影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所有人,发现在被告开发、运营的某人工智能产品输入“我要看某影视剧”等提示词后,该人工智能产品从海量搜索结果中精心筛选并优先展示六条链接,其中多数直接指向盗版资源网站,故原告以被告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向被告发出司法建议书,强调需加强对人工智能产品所生成内容中可能存在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的审查与管理,并要求其建立健全针对知识产权问题的有效投诉与举报机制,以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被告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复函已予以整改。(来源:长沙开福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长沙开福法院微信公众号

 

2、山东高院发布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2024年12月3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5个涉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确认了包括“按照精细分段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相结合、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与不正当竞争侵权获利相结合、通过确定知识产权贡献率区分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数额及仿冒行为侵权获利”的方式确定惩罚性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案。同时对于已在先接受行政处罚后仍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形、以及利用电商平台销售盗版图书的侵权情形作出了惩罚性赔偿。(来源: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

 

3、广东高院发布9个人格权典型案例

1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第四批9个典型案例,以人格权司法保护为主题,涉及妇女人格尊严保护、个人信用信息保护、自媒体时代声音权益保护、AI时代肖像权保护等多个热点前沿问题。在魏某诉陈某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中,法院准确认定陈某行为属于严重侮辱女性,侵犯魏某的人格尊严,旗帜鲜明地支持人民群众依法运用法律武器反对性骚扰。在梁某诉某银行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法院认定银行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时,未履行催收并告知的义务,侵犯了梁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在甲某诉龙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法院依法对具有可识别性的声音进行保护,为自媒体时代人格权保护厘清边界。(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4、北京互联网法院:音频分享平台未经授权以API方式向第三方提供筛选后的用户上传音频,构成直接侵权

1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一起涉音频分享平台的案例,该案中,原告系知名探案小说作家,被告一北京某科技公司系某音频分享平台的运营者,被告二上海某科技公司系另一音频分享平台及某开放平台的运营者。原告发现,被告一运营的音频分享平台未经其许可,提供根据其小说制作的音频节目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播放页面标注“内容来自被告二音频分享平台”,未进行署名。原告将二被告起诉至法院,主张二者共同侵犯了其署名权、复制权、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被诉音频系用户上传至被告二运营的音频分享平台,后被告二将音频纳入其运营的开放平台。被告一与被告二签订了“开放平台合作协议”后,被告一通过API方式调用被告二开放平台上的音频至被告一音频分享平台。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对接的模式为“API+SDK播放器”,音频内容存储在被告二开放平台的服务器上;被告二保证其所提供音频的合法性,并拥有平台内容100%的商业开发权及广告收益权。被告二分别运营用户可以上传作品的音频分享平台和供第三方平台通过API方式调用作品的开放平台,两平台均可以在线播放音频,且部分用户上传至音频分享平台的作品并未纳入开放平台。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被诉侵权音频的播放和下载行为在被告一运营的音频分享平台中进行,但在作品播放界面和详情中都标注“内容来自被告二运营的音频分享平台”,结合二被告之间的合作协议,可以认定被诉侵权音频存储在被告二的服务器,被告一在本案中提供了链接服务。另外,根据原告取证视频显示,被诉侵权音频在被告一的音频分享平台中系通过搜索进行播放,并无证据证明被告一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主动编辑、整理或推荐,并且被告一在知晓涉案纠纷后及时联系被告二对侵权内容进行了下线处理,被告一在本案中不具有明知或应知的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被告二未经原告许可,作为内容提供者,通过其开放平台向被告一运营的音频分享平台的用户提供使用原告文字作品录制的音频,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作品,侵犯了原告对原告文字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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