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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资讯•双周报 | 2026年第14期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31日 作者:糜志彬团队

1、苹果起诉 OpenAI,指控非法窃取硬件相关商业秘密

7月上旬,苹果公司向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将 OpenAI、OpenAI 高管及两名前苹果工程师列为共同被告。苹果主张,两名离职工程师违反保密义务,系统性向 OpenAI 输送苹果自研智能硬件项目的核心商业秘密,助力 OpenAI 推进硬件终端布局。

 

该案是生成式 AI 行业爆发以来,头部科技巨头围绕商业秘密发起的标志性诉讼。业内分析,随着各大企业布局 AI 硬件赛道,商业秘密纠纷将逐步超越普通版权争议,成为 AI 领域知识产权交锋的重点。案件目前处于证据开示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来源:36 氪)

 

图片来源:今日头条资讯

 

2、瑞幸诉泰国假瑞幸案二审胜诉

7月27日中午,瑞幸官方微博发布:

“这是泰国司法史上首例正式承认“商标恶意抢注”概念的代表性判例,其深远意义将为今后国际品牌在泰国应对商标抢注提供重要司法参考,也为中国品牌依托国际规则捍卫品牌权益增添底气,堪称里程碑式判决!”

 

根据瑞幸泰国的代理律师所,泰国知名律所Tilleke & Gibbins 的发布,上诉法院于2026年7月8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的全部内容。

 

此前,2025年3月10日,泰国Tilleke&Gibbins律师所发布最新案例称,该所代理瑞幸咖啡在泰国提起的诉泰囯皇家50R集团(“山寨瑞幸”)商标侵权案,泰国中央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法院(IP&IT法院)作出判决,“山寨瑞幸”皇家50R需要向瑞幸咖啡支付人民币1000万+的赔偿。(来源:知产库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微博@luckincoffee瑞幸咖啡

 

3、LV母公司首次回应与茉莉奶白诉讼:在全球均定期处理商标侵权,知识产权是公司绝对核心资产

北京时间7月28日凌晨,LV母公司LVMH集团召开2026年上半年业绩会。

 

会上,有分析师提问:“LVMH集团上半年在中国业绩没有好转,与茉莉奶白的诉讼是否是影响因素?”

 

对此,LVMH集团CFO(首席财务官)Cécile Cabanis表示:“我相信你也认可知识产权是我们绝对的核心资产,我们会全力保护好我们的品牌。不只是在中国,我们的团队持续定期地在全球多国处理商标侵权。本次案件受到媒体广泛关注,但目前仍处于司法流程当中,因此我不便进一步展开评论。”

 

近期,LV因起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引发广泛关注。此前,苏州中院宣判判决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侵犯LV7件商标,判茉莉奶白合计赔偿1030万元。(来源:光明日报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光明日报微信公众号

 

4、斯沃琪起诉三星设计侵权,索赔约12亿元人民币

瑞士高端制表集团斯沃琪与三星电子多年知识产权纠纷进入终审索赔阶段,斯沃琪正式向法院提出1.7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2亿元)天价索赔,聚焦手表表盘外观、UI 界面、表带造型等多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争议。

 

双方争端起源于三星多款智能手表产品大面积使用与斯沃琪旗下腕表高度近似的表盘分割线条、四圆角刻度布局,斯沃琪先后在欧美、中韩多地同步发起平行维权诉讼。业内表示,该案是全球消费电子与奢侈品外观设计知识产权边界的标志性案件,将大幅抬高数码厂商外观设计合规成本。当前多国法院同步推进审理,暂未出具终审判决。(来源:南方都市报)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

 

5、AI短剧上线安徽卫视,画面明确标注“AI制作”

近日,AI短剧《桃花潭记》上线安徽卫视,画面明确标注“AI制作”。据悉,《桃花潭记》是国内首部全AI流程制作的非遗题材中剧。全剧共20集,单集时长约10分钟,播出时片头明确标注了 “AI制作”及“AIGC导演” 字样。(来源:蓝鲸新闻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蓝鲸新闻微信公众号

 

6、携程被罚没51.79亿元

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

 

2026年1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对携程立案调查;成立专案组,依法严格规范、稳妥有序推进案件查办,对携程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对其他竞争性平台和大量平台内酒店经营者等广泛开展调查取证;全面分析梳理证据材料,深入开展大数据分析和算法解析;组织专家开展研究论证;多次听取携程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

 

经查,2020年以来,携程滥用其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流量分配机制为核心,利用平台规则、技术手段,实施了两种垄断行为。(来源:中国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7、月之暗面完成超35亿美元F轮融资,估值升至500亿美元

7月29日,据科创板日报,月之暗面Kimi已完成F轮融资,融资金额超35亿美元,投后估值涨至350亿美元。因超目标金额3倍多,本轮融资系提前关闭,原定8月开始的G轮(Pre IPO轮)已提前开始,投前估值升至500亿美元。

 

就在本轮大规模融资落地之前,月之暗面近半个月在大模型技术方面动作频频。7月16日晚间,月之暗面正式对外发布新一代旗舰大模型 Kimi K3,具备原生视觉理解能力,并支持100万token的上下文窗口,并以2.8万亿总参数刷新全球开源模型规模上限。在第三方权威评测 Frontend Code Arena 榜单中,Kimi K3 以1679分登顶榜首,成为首款在前端代码能力上全面超越 GPT、Claude 头部闭源旗舰产品的开源大模型。(来源:界面新闻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2026暑期档已有7部电影撤档

自7月11日以来,暑期档大盘热度持续攀升,每日市场票房增长均超过1亿元,但是近期多部影片接连传出撤档消息,是近年来撤档规模最大的一次。

 

今年暑期档已有7部影片先后调整了上映计划:原定6月26日上映的泰国电影《心犬相随》在6月25日宣布撤档;原定7月3日上映的电影《开个玩笑》和原定7月25日上映的电影《澎湖海战》,没有如期上映;原计划7月10日上映的《大圣崛起》于6月29日宣布撤档;7月10日上映的动画电影《三国第一部:争洛阳》,在上映16天后宣布撤档。7月26日晚,电影《群星闪耀时》宣布撤档。7月28日,动画电影《悟空大圣》宣布撤档。(来源:极目新闻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微信视频号哈尔滨日报

 

二、新规速递

 

1、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预防、制止和惩治网络暴力,加强反网络暴力工作,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按照有关立法规划计划安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2、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公布《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

近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公布《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针对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标准。制定《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坚守个人信息安全底线的同时,降低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合规成本,提升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水平,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三、司法案例

 

1、平台投诉机制遭滥用,以控价为目的的恶意投诉与恶意交易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淘宝公司、天猫公司系淘宝网、天猫网的经营者。杭州某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某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某丙网络科技(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三被告公司)接受多个品牌权利人委托,从事网络渠道控价业务。2022年以来,三被告公司及徐某某、齐某某利用平台知识产权投诉机制,在购买商家商品后人为贴附二维码、重复使用鉴定图片,以“正品无二维码、被控商品有二维码”为由出具虚假鉴定报告,发起大量恶意投诉;同时滥用平台交易规则,以同一账号短期内对大量商家批量下单后申请仅退款或拍下不付款,实施高频买退、拍空等恶意交易行为;徐某某还向商家发送伪造的律师函进行施压。上述行为实质系以维权为名行价格管控之实,系统性干预平台商品定价。淘宝公司、天猫公司遂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通过贴附二维码等方式提交虚假侵权比对鉴定意见,主观恶意明显,构成恶意投诉;高频买退、拍空等行为系滥用平台规则,构成恶意交易;伪造律师函亦属不正当竞争。三被告公司在人员、资金、行为上高度协同,齐某某直接操作大量恶意订单并代为付款,徐某某亦直接参与恶意交易并发送伪造律师函,五被告构成共同侵权。上述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平台、商家及消费者三方权益。据此,法院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十三条及《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判决五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共同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50万元。(来源:知产宝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知产宝微信公众号

 

2、为B站视频提供刷量服务,构成虚假宣传

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娱公司)系B站(bilibili)平台运营商,该平台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为保障数据真实性,宽娱公司在平台规则中明确禁止刷量行为。张某、邓某某经营的淘宝店铺“B站推荐”对外销售针对B站视频的播放量、点赞、投币、评论等刷量服务,损害了B站平台的利益。宽娱公司遂诉至法院,主张两被告构成共同侵权,请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200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两被告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他人进行虚假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构成共同侵权。关于赔偿数额,被告主张销售额中应扣除刷单成本及技术供应商成本,但法院认为其转账记录无法确认款项性质,亦无法与主张逐一对应,不予采信;在权利人损失与侵权获利均难以计算的情况下,综合平台知名度、侵权规模、主观故意及合理开支等因素,酌定赔偿150万元。两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知产宝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知产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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