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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资讯•双周报 | 2022年第17期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9日 作者:糜志彬团队

一、行业热点

 

1、乐视30天直播14场带货2万元,称正努力成为下一个新东方

9月15日,据灰豚数据显示,乐视官方账号近30天直播14场,销售额为2万元。此前,在乐视9月份的秋季沟通会上,乐视品牌相关负责人夏晓艳表示正在努力成为下一个新东方:“员工完全可以给自己的公司代言。”在此次沟通会上,乐视还否认了靠《甄嬛传》和收租活着的传言,表示,甄嬛传只占收入的5%不到。

 

2、“羊了个羊”微信小程序日收入468万?

据新浪科技9月15日消息,《羊了个羊》堆叠类小游戏爆火,通关率不到0.1%。若玩家在游戏中闯关失败,可通过观看广告或分享获得道具。网上流传一张截图显示,《羊了个羊》小程序9月14日收入达到468万余元,而本月收入也高达2565余万元。随后,马化腾在相关朋友圈下面评论:核实了是PS伪造的。

 

3、9月73款国产游戏获批:腾讯游戏终于上榜

9月13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发布《2022年9月份国产网络游戏审批信息》。此次腾讯旗下有一款在列,即南京网典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移动端游戏《健康保卫战》。

 

4、乐乎娱乐撤回香港IPO计划

据澎湃新闻消息,乐华娱乐撤回香港IPO计划。知情人士表示,考虑到目前港股市场环境不好,乐华娱乐取消了此次上市计划,预计将于明年恢复上市计划。对此,港交所表示,不评论个别公司。

 

5、中秋档电影总票房破2.6亿!《哥,你好》位列票房榜首

灯塔数据显示,截至9月12日18点,中秋档票房近3.6亿元,《哥,你好》《新神榜:杨戬》《独行月球》分别位列中秋档票房前三。灯塔专业版数据分析师陈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中秋档上映的新片达12部,数量上比去年增加了5部,类型上也非常丰富。目前中秋档票房前三名均为合家欢类型影片,说明观众对团圆欢乐元素的喜爱。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中秋档新片的热映,2022年度总票房突破了250亿元。”

 

6、微软收购动视暴雪遭英国深入调查

据传,英国反垄断监管机构“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宣布,由于微软拒绝妥协,现决定对微软收购动视暴雪交易展开深入地反垄断调查。今年1月,微软宣布将以每股95美元的现金,收购游戏开发和互动娱乐内容发行商动视暴雪,交易总金额约为690亿美元。交易完成后,微软将成为世界上营收第三高的游戏公司,仅次于腾讯和索尼。

 

7、中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达9.62亿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8月31日发布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5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4.4%。其中,我国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6%,我国短视频的用户规模增长达9.62亿,占网民整体的91.5%。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7.16亿,占网民整体的68.1%。

 

8、抖音推出没网看视频功能

据Tech星球消息8月30日消息,抖音推出了一项“没网看视频”的功能,可以让用户在Wi-Fi环境中提前缓存一定数量的视频,然后在无网络的离线模式下进行播放。据了解,该功能位于抖音App个人中心的功能栏中,用户可在离线模式设置中选择“100条”“150条”“200条”视频缓存,分别可播放约30分钟、45分钟、60分钟视频,同时还能选择Wi-Fi下自动替换为新视频的选项。不过,目前该功能似乎为灰测状态,仅部分用户可尝鲜,预计后期将陆续全面上线。

 

9、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启动“剑网2022”专项行动

近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2”专项行动,这是全国连续开展的第18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自2005年起,国家版权局等部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新闻、网络直播等领域开展版权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有效打击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得到国内外权利人的充分肯定。

 

10、腾讯游戏宣布信息无障碍专利免费许可计划

据环球网8月29日消息,由腾讯游戏与瑞声科技联合主办的2022无障碍数字场景创新论坛在深圳举办。论坛上,腾讯游戏CROS体系下的MTGPA(终端技术优化项目)团队正式宣布专利开放许可计划,将源自游戏《和平精英》的振动触觉反馈技术在信息无障碍项目中产生的相关专利,以免费开放许可的形式陆续授权给全社会的公益项目使用,这也是游戏技术相关专利首次跨界应用于无障碍领域。

 

二、新规速递

 

1、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9月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规范和保障网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了《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到2022年10月8日。

 

2、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旨在加强对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规范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3、两高一部发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要进一步规范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针对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普遍存在证据材料数量特别众多且具有同类性质、特征或者功能的情况,《意见》允许在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逐一收集的情形下,按照一定比例或者数量选取证据。针对涉案人数特别众多的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意见》规定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收集证据逐一证明、逐人核实涉案账户资金来源的,可以根据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交易记录和其他证据材料,对犯罪数额作出综合认定。此外,《意见》还提出进一步规范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处理。

 

4、《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为了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协调,完善法律责任制度,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截止到2022年9月29日。

 

三、司法案例

 

1、未对合法来源充分举证的被告在营销宣传中的自认可作为认定制造行为的依据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上诉人江苏剪式锚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剪式锚固公司)与被上诉人邯郸市特盾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盾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在营销宣传中自认为制造者且未对合法来源抗辩充分举证的被诉侵权人实施了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通常情况下,如果被诉侵权产品已经明确标注了诸如生产企业名称、商标等能够据以确定制造者身份的信息,则在无充分相反证据的情形下,可以认定该对外标注信息的企业即为专利法所界定的被诉侵权产品的制造者。但如果该标注信息与在案其他证据相矛盾,并不足以认定制造者身份,且被诉侵权人提供了比较充分的反驳证据的,则应当依个案查明的事实进行认定。(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众号)

 

2、腾讯起诉黑灰产业不正当竞争获赔500万元

腾讯公司因“微商截图王”等软件可以生成微信和QQ的对话、红包等截图,并以此收取VIP会员费用,认为该软件的所有者和运营方郴州七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智恩商品信息咨询服务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事实的行为违反了陈女士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且主观恶意明显,并基于被诉行为直接获取高额收益,最终判决两被告赔偿腾讯公司500万元及相关支出费用。(来源于:(2021)京73民终2963号民事判决书)

 

3、《新神榜:杨戬》向“偷票房”造谣者提起诉讼

9月9日,追光动画电影《新神榜:杨戬》针对“《新神榜:杨戬》偷票房”的诽谤性言论,向造谣者正式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犯电影名誉权,删除相关视频及文字、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据起诉状显示,相关主体在抖音平台发布了针对影片“票房不实”的视频及话题,误导并引发大量用户发布“偷票房”等诽谤性的恶意言论。(来源于:新浪娱乐)

 

4、全国首例生效“算法推荐”案,爱奇艺获赔100万元

爱奇艺公司诉称被告XX公司、YY公司未经授权擅自通过“某短视频”APP向公众提供《老九门》侵权视频,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95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XX公司向爱奇艺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后爱奇艺公司、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YY公司并非“某短视频”APP的共同经营者,XX公司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最终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来源于:(2021)苏0211民初8222号民事判决书)

 

5、密室改编琅琊榜侵权判赔100万

近日,上海杨浦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剧本密室游戏侵犯《琅琊榜》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判赔100万及合理支出5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原告正午阳光公司发现被告叁零壹公司未经授权在线下店铺销售“琅琊榜之权谋天下”的密室主题,并通过被告汉涛公司经营的大众点评、美团平台进行宣传推广。主张两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就《琅琊榜》小说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及表演权。两被告共同辩称:涉案密室本质上是一种游戏,并未创作新的作品,且《琅琊榜》并非原告商品,原告不享有“琅琊榜”商品名称权益。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叁零壹公司侵害了正午阳光公司的对《琅琊榜》小说享有的改编权,对于使用正午阳光公司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判令被告叁零壹公司赔偿正午阳光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来源于:(2021)沪0110民初17435号民事判决书)

 

6、荔枝APP侵权《三体》音频,腾讯获赔500万元

腾讯公司发现被告荔支公司未经授权擅自通过荔枝APP向公众提供《三体》视听节目的在线播放集下载服务,故提起诉讼要求荔支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荔支公司虽确有对外提供此案系存储空间服务的功能,但是并未提供所有涉案主播的身份信息,对于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的主播,应认定对该部分行为构成直接侵权,对于已经提供主播信息的构成间接侵权。荔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关于荔支公司构成直接侵权属于认定错误,综合涉案作品的知名度、涉案主播排名以及腾讯公司发出侵权通知等情形,认定荔支公司属于明知或应知其平台主播传播侵权音频,构成帮助侵权。最终驳回荔支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来源于:(2021)沪73民终818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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